一、规资局全称?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规资局全称是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自然资源局就是之前的国土局负责用地面积开发性质审批的,规划局就是负责建筑设计方案或者效果图等流程审批,从本质上来说这两个都是对土地的利用进行管控的,由于部门调整许多地方国土和规划开始融合了改名自然资源。
二、资规局的职责?
贯彻落实中央、省有关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承担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相关工作任务,执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履行全县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海洋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
三、规资局是什么单位?
规资局全称为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局,是政府工作的组成部门,一级行政机关,2019年全国行政机关改革后,由过去的国土局,城乡规划局,林业局组成,负责城市的国土空间规划和国土资源利用,林业和草原的开发保护以及森林防火指挥部所在单位,承担着重要职能。
四、规资局全称什么意思?
资规局的全称是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是在2018年党政机构改革之后,以原国土资源局整合规划局,及发改、住建等部门相关职能组建而成的政府工作部门。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主要有:办公室、综合科、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和所有者权益科、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科、开发利用科、国土空间规划科、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城乡规划编制科、乡镇规划管理科、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耕地保护监督科、征地拆迁管理科、建设用地报批科、建设项目规划科、建筑规划管理科、重点区域规划科、矿产资源管理科、城乡规划监督检查科、执法监察科、财务科、人事科等。
五、规自局和规资局是一个单位吗?
是一个单位。
1、规资局全称是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也称规自局。主要履行全市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拟订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规范性文件,监督检查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
2、规自局主要负责全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国家、省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统计标准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评价。
六、巴南区规资局有多个科室?
办公室,规划编制审批科,政策法规科,国土空问规划科,项目规划管理科,资源权益和开发利用科,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科,行政审批科,地质矿产管理科,耕地保护和生态修复科,国土绿化科,森林资源保护科等。
七、市资规局项目资金审批流程?
建设工程从立项到竣工所有程序 (包括立项审批、规划设计、建设工程报建、建设工程竣工验收)
一、立项审批
1 、项目立项申请报告书(原件一份)
2 、项目建议书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一份)
3 、建设用地的权属文件或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书(一份)
4 、项目建设投资概算(一份)
5 、银信部门出示的资金证明(原件一份)
6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房地产项目需提供资质证明一份)
7 、项目地形图(一份)
8 、有关职能部门的意见。
二、规划设计
1 、由市规划局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立项文件核发勘察设计红线,提供规划设计条件。
2 、建筑设计分为三个阶段,即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设计。
3 、市城建局负责联系市有关部门对初步设计进行会审批复。
三、建设工程报建
(一)建设工程报建,首先要提供如下资料到建委办理登记手续。
1 、计划部门核发的《固定资产投资许可证》或主管部门批准的计划任务书;
2 、规划部门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 、国土部门核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4 、符合项目设计资格设计单位设计的施工图纸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
5 、人防办核发的《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许可证》;
6 、消防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7 、防雷设施检测所核发的《防雷设施设计审核书》;
8 、地震办公室核发的《抗震设防审核意见书》;
9 、建设资金证明;
10 、工程预算书和造价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类别核定书》;
11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
(二)公开招标的建设工程,要补充如下资料到招标办办理手续。
1 、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委托证明;
2 、建设工程施工公开招标申请表;
3 、建设工程监理公开招标申请表。
(三)邀请招标的建设工程,要补充如下资料到招标办办理手续。
1 、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委托证明;
2 、建设工程施工邀请招标审批表;
3 、建设工程监理邀请招标审批表;
4 、工商部门签发的私营企业证明;
5 、法人营业执照;
6 、其他申请邀请招标理由证明。
(四)直接发包的建设工程,要补充如下资料到招标办办理手续。
1 、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委托证明;
2 、建设单位申请安排建设工程施工单位报告;
3 、建设单位申请安排建设工程监理单位报告;
4 、工商部门签发的私营企业证明;
5 、法人营业执照;
6 、建设工程直接发包审批表。
(五)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要提供如下资料到质监站办理手续。
1 、《规划许可证》;
2 、工程施工中标通知书或工程施工发包审批表;
3 、工程监理中标通知书或工程监理发包审批表;
4 、施工合同及其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
5 、监理合同及其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
6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
7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申请表;
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
(六)办理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要提供如下资料到安监站办理手续。
1 、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
(1)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报告;
(2)工程施工中标通知书或工程施工发包审批表;
(3)工程监理中标通知书或工程监理发包审批表;
(4)工程项目地质勘察报告(结论部分);
(5)施工图纸(含地下室平、立、剖);
(6)工程预算书(总建筑面积、层数、总高度、造价);
2 、施工单位提供的资料:
(1)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制;
(2)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目标;
(3)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专项技术方案;
(4)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制度;
(5)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教育制度;
(6)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复印件,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原件和复印件;
(7)现场设施、安全标志等总平面布置图;
(8)购买安全网的合格证、准用证发票原件和复印件;
(9)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书;
( 10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受监申请表;
( 11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
(七)领取《施工许可证》,除第(一)条规定提供的资料外,要补充如下资料到建委办理手续。
1 、工程施工中标通知书或工程施工发包审批表;
2 、工程监理中标通知书和工程监理合同;
3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桩基础工程要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桩机管理手册);
4 、使用商品混凝土《购销合同》或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现场搅拌的批文;
5 、质量监督申请安排表;
6 、安全监督申请安排表;
7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书;
8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受监证;
9 、施工许可申请表;
四、建设工程竣工验收
(一)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要提供如下资料到质监站审核,质监站在 7 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建设单位组织有关单位验收时,质监站派员现场监督。
1 、已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 、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
3 、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4 、勘察、设计文件质量检查报告;
5 、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包括设备资料);
6 、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7 、地基与基础、主体砼结构及重要部位检验报告;
8 、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9 、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10 、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11 、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验收合格证;
12 、公安、消防、环保、防雷、电梯等部门出具的验收意见书或验收合格证;
13 、质监站责令整改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好;
14 、造价站出具的工程竣工结算书。
(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前,施工单位要向建委提供安监站出具的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书。
(三)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自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要提供如下资料到质监站办理手续。
1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2 、《施工许可证》;
3 、竣工验收备案表;
4 、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5 、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
6 、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7 、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书;
8 、工程质量保修书;
9 、工程竣工结算书;
10 、商品住宅要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11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
(四)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审核,要提供如下资料到造价站办理手续。
1 、工程按实际结算的,要提供如下资料:
( 1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委托书;
( 2 )工程类别核定书;
( 3 )工程施工中标通知书或工程施工发包审批表;
( 4 )工程施工承发包合同;
( 5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 6 )图纸会审记录;
( 7 )工程施工开工报告;
( 8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 9 )工程施工进度表;
( 10 )工程子目换算和抽料(筋)表;
( 11 )工程设计变更资料;
( 12 )施工现场签证资料;
( 13 )竣工图。
2 、工程按甲乙双方约定的固定价格(或总造价)结算的,要提供如下资料:
( 1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委托书;
( 2 )工程承包合同原件;
( 3 )竣工图。
八、资规局的全称是什么?
资规局全称是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也称规自局,主要履行全市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职责还有拟订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规范性文件,监督检查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负责全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等。
九、规资局和规划局有什么区别?
职能不同,国土资源局主要从事土地、矿产资源、测绘管理等为一体的行政机构,规划局主要从事城市建设规划审批,另外各个地区不同,2个机构的归属也不同,有的地区的国土资源局属于直统单位,不归地方管理,规划局一般归地方管辖。但2个单位属于兄弟单位,工作联络比较多。
简介
国土资源局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承担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责任。负责规范国土资源权属管理。承担全国耕地保护的责任,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承担及时准确提供全国土地利用各种数据的责任。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承担规范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负责矿产资源开发的管理。
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矿产资源储量。承担地质环境保护的责任。承担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的责任。依法征收资源收益,规范、监督资金使用,拟订土地、矿产资源参与经济调控的政策措施推进国土资源科技进步。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资规局是指自然资源规划局吗?
是,全称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是2018年党政机构改革后,以原国土资源局整合规划局,及发改、住建等部门相关职能组建而成的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一)依法履行全县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地)、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国土空间规划以及测绘等方面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
(二)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执行国家关于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统计标准和制度规定,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
(三)负责全县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拟订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负责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以及房产交易管理工作。
(四)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落实国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核算工作,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组织实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等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五)负责全县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制定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并组织实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研究拟订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管理监督城乡建设用地供应。开展自然资源形势分析,组织研究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六)负责建立全县空间规划体系并组织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实施,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
(七)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贯彻落实上级城乡规划政策,负责编制全县城乡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各类建设项目的选址、规划条件的确定、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规划审查以及建设工程批后的规划验线和竣工规划核实。负责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管理工作。指导城乡建设档案工作。负责县规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八)负责统筹全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落实国家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九)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组织实施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十)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全县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管理县级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县级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监测地下水过量开采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全县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以及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查询和初审管理。依法进行矿业权管理。负责全县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的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以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十二)负责组织全县造林绿化工作。负责造林、营林质量监督管理。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发展,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监督管理全县荒漠化防治工作。承担县绿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三)负责全县森林、草原(地)、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县林地管理,指导县级以上公益林划定和管理。监督管理全县退耕还林工作。监督管理全县草原(地)的开发利用。负责全县湿地保护工作,监督管理全县湿地的开发利用。
(十四)负责全县各类自然保护地的监督管理。组织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落实国家相关标准,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照程序报批。负责世界自然遗产和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申报有关工作。负责全县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十五)负责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提出全县国家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调整建议。组织、指导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经营利用和疫源疫病监测以及疫病防控工作。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者采集、驯养繁殖或者培植、经营利用。按照分工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十六)负责推进全县林业改革发展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工作。组织、指导全县林产品质量监督。监督管理全县国有林场、苗圃和森林公园。监督管理全县林木种苗、花卉、草种质量。监督管理全县林业生物种质资源、植物新品种、古树名木、珍贵树木保护和转基因生物安全。
(十七)负责全县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国家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十八)推动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科技发展。拟订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科技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上级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工程以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对外交流合作。
(十九)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负责全县地质灾害预防、治理和森林、草原(地)防火相关工作,组织编制地质灾害和森林、草原(地)火灾防治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全县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专业监测和预警预报等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指导开展森林、草原(地)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开展防火宣传教育、防火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承担自然资源系统安全生产监管相关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地)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
(二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负责规范自然资源市场秩序,对自然资源、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等活动进行监测和管理。配合相关部门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以及测绘、林业违法案件。指导、监督自然资源和规划、林业行政执法工作。
(二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