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然资源监察大队职责?
(一)组织对执行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行政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二)受理对土地、矿产资源违法行为的检举和控告。
(三)调查处理国土资源违法案件。
(四)组织对本部门经办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提起诉讼案件的应诉。
(五)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遭受打击报复的案件。
(六)对各乡镇国土资源所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政案件进行查处。
(七)指导和监督检查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对违法案件的查处。
(八)组织对有关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情况的研究,分析国土资源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对策。
(九)负责全县违法占地案件情况的统计上报工作。
(十)负责承办处理有关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十一)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大队职责?
职 责
1、巡查监督辖区内自然资源的法律、法规执行和遵守情况;
2、受理对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的检举和控告;
3、调查处理自然资源违法案件;
4、对分局(所)履行自然资源管理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对违反自然资源法律、法规,依法应当给予党纪处分或行政处分的个人和单位主管人员,依法提出给予党纪处分或行政处分的建议;
6、对自然资源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将案件移送有关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完成市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权 限
1、要求被检查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有关文件和资料,进行查阅或者予以复制;
2、要求被检查的单位或者个人就有关自然资源的问题做出说明,询问违法案件的当事人、嫌疑人和证人;
3、进入被检查的单位或者个人占用土地、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区内进行现场勘测、拍照和摄像;
4、责令停止自然资源违法行为,对正在进行的自然资源违法行为责令停止后仍不停止的,及时将违法事实书面报告桐城市人民政府和安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抄告相关单位,提请相关单位按照共同责任机制的要求履行部门职责,采取相关措施,共同制止违法行为,必要时可以将有关情况向社会通报;
5、其他依法可以采取的措施。
三、再生资源回收员岗位职责?
1.主要负责与公司合作的区域和街道、社区进行再生资源的回收;
2.负责公司环保线上小程序/APP--小黄龙环保的推广,拓展和发掘潜在客户;
3.维护所负责区域的客户关系,提高客户满意度;
4.协助公司市场部开展市场调查,做好相关信息的收集,整理和汇总;
四、刑侦大队职责?
刑侦大队主要负责本地刑事侦查工作。
刑侦大队全称刑事侦查大队,是县级公安部门的一个常设机构,承担本地刑事侦查工作。
五、文保大队职责?
文保大队主要负责指导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和经济、文化领域的政治保卫和安全保卫工作;指导经济、文化单位公安保卫工作;指导全市经济、文化单位公安保卫组织、经济民警队伍建设工作。
六、森林大队职责?
森林大队的主要职责如下:
1、预防、制止和侦查各类破坏森林、林地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
2、维护辖区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林区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3、指导、协调和组织实施森林防火和林业系统内的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侦查森林火灾案件;
4、指导和监督林业系统内企事业单位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林区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做好林区治安的综合治理工作;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森林公安是国家林业部门和公安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具有武装性质兼有刑事执法和行政执法职能的专门保护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生态安全、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的重要力量。
七、法制大队大队长职责?
工作职责:指导印台区公安法制工作;负责审核、拟定、汇编有关公安工作的规范性文件;负责印台区公安行政案件的复议、应诉;办理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家赔偿案件;组织、开展、指导执法质量考核评议、执法检查等内部执法监督工作;组织、开展有关法律应用研究、法制宣传工作;做好对执法办案场所建设和日常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工作。
八、乡镇执法大队大队长职责?
一、主持大队全面工作,负责辖区的行政执法等工作;
二、科学合理划分责任区,做好队员定岗定责工作,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三、抓好执法队伍建设和管理,着力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
四、加强与县直派驻站所的联系沟通,共同做好辖区行政执法工作;
五、完成上级交办的相关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九、刑警大队大队长职责?
1、如实受理报警和报送、立案、审批;负责侦破辖区内发生的权限内的刑事案件。
2、及时配合刑侦专业警种刑事案件现场的勘查工作,积极参与刑事案件现场保护、走访、调查、取证等工作。
3、 积极进行辖区内涉案违法犯罪嫌疑人的调查、取证、打处和组织逃犯的追捕工作;有力打击辖区内带有黑社会性质的流氓恶势力等违法犯罪团伙。
4、 负责刑侦协查、追捕工作,积极参加严打统一行动和大案、串案的侦破工作。
十、政法大队职责?
其主要职责是: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的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
2、对本地区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
3、协调指导本地区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4、检查政法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的情况,结合全市实际,研究制定严肃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
5、监督和支持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同时密切配合,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讨论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
6、组织、协调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推动各项措施的落实。
7、组织推动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推进司法改革。
8、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协助党委组织部门考察、管理同级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
9、指导下级政法委员会的工作。
10、办理党委和上级政法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