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化工厂环保投入标准?
根据“编制说明”,以100万吨焦化企业为例,标准实施后,新增环保投资约3000万元~5000万元,占总投资约7%~12%,新增环保年运行成本约800万元~1300万元,占总运行成本约0.5%~1%。
从全行业来看,全国焦化企业共需新增投资约50亿元~100亿元,占全行业工业总产值1%左右;年运行成本新增约2.5亿元~4.2亿元。
二、化工厂环保检查标准?
1.污染物排放量是否超出标准范:三渣是否乱排,乱倒,乱放,污染物是否有随意流入下水道造成污染的现象。废气,废水,异味是否有随意排放。
2.环保设施是否符合标准范围:清理设备是否采取相应的环保防范措施。环保设施是否运作正常。
3.是否制定车间环保管理办法:是否专人负责环保设施。是否制定和贯彻环保防范措施。
环保设施操作运行记录完整。
三、化工厂环保管理方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化学工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对环境影响较大的一个工业部门。防治好化工污染,对保护自然资源与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发展工农业生产,促进四化建设关系很大。为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有关方针政策,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化学工业必须贯彻保护环境这一基本国策,实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以管促治”的方针,坚决做到保护环境与生产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的统一。
第三条 化学工业环境保护工作的任务是,保证化学工业在生产建设过程中,采用无污染或少污染的先进技术,合理开发和利用各种资源、能源、防治废水、废气、废渣(以下简称“三废”)、噪声、振动、烟(粉)尘、恶臭气体以及放射性物质等污染,达到国家或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排放标准和环境质量要求,为我国人民创建清洁、优美、安静的生活和劳动环境,为改善全球环境质量做出贡献。
第四条 化工系统的各级领导实行环境目标负责制。化学工业部部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化工厅(局)长及计划单列城市化工局长(公司经理),各地、市化工局长(公司经理),各化工厂矿、企业的经理、厂长、矿长、化工科研设计院(所)的院长、所长等各级领导,对本部门、本系统、本单位由于生产、建设、经营、科研等活动所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负有管、防、治的责任,要认真调查研究,督促检查,及时解决问题,特别是要抓紧解决那些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总结推广行之的效的经验。
第五条 各化工企业、事业单位,必须坚持自力更生,充分挖掘内部潜力,筹集资金,防治各种污染。各级化工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环境保护的计划指导和组织协调工作,帮助企业解决力所不及的实际困难。
第六条 各化工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发布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和要求,接受环境保护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参加建设与本单位有直
四、化工厂的环保治理措施?
1. 在化工厂建设前期做好环境保护评价工作,确定化工厂所在位置或者其工艺生产过程对周边环境没有较大影响,不威胁周边生态环境。
2. 在化工厂建设期,要根据化工厂不同生产装置特点做好环保措施,比如有毒有害装置罐区做好地下防渗措施,高风险化工生产装置设置安全仪表系统等措施,防止化工生产装置因意外情况发生爆炸事故而引发环保灾难。
3. 在化工厂运营管理期,做好日常化工生产装置及储运设施日常检查和维修,确保化工厂安全平稳运行,减少事故几率,从而减少非正常状态对环境的影响。同时做好废气、废水、和废渣的无害化处理,将化工厂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
4. 在化工厂停产报废期,做好化工生产装置及罐区报废拆除工作,做到无害化处理,消除安全隐患。
五、关于化工厂环保整改意见?
化工厂环保整改意见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 排放治理:化工厂应对废气、废水、废固体等排放进行治理,采用先进的处理技术,确保排放达到相关标准。同时,要加强监测排放情况,做到实时监测和数据公开,确保排放符合要求。
2. 预防控制:化工厂应加强事故预防和控制,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生产过程中不发生事故。同时,要加强应急预案的编制和演练,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
3. 资源利用:化工厂应加强对原材料的选择和使用,优先选择绿色、环保的原材料,减少对高污染、高能耗原材料的使用。同时,要加强废料回收利用,实现资源的最大化利用。
4. 环境保护意识培养:化工厂应加强员工环境保护意识的培养,提高他们对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的认识。通过教育培训、激励机制等手段,引导员工参与环保行动,共同建设绿色工厂。
5. 建立监督机制:化工厂应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加强对环保整改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确保整改措施的有效实施。同时,要加强与相关环保部门的合作,及时汇报整改进展,接受监管部门的监督。
通过以上措施,可以有效推动化工厂的环保整改工作,不仅提升企业形象,还能够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实现可持续发展。
六、化工厂安全消防环保条例?
举例如下:
禁止吸烟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禁止机动车辆进入易燃、易爆生产区和罐区。
严禁使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擦洗设备、地坪和衣服等。
随时将使用过的油棉纱、油纸等易燃的擦洗材料存放在安全地点,定期清除。
办公室和更衣室内不准存放酒精等易燃、可燃液体。
严禁在防火间距、消防通道内搭设建筑、构筑物或堆放各类物资。
易燃、易爆场所禁止使用撞击易产生火花的工具,禁止穿着能产生静电火花的化纤织物工作服和带铁钉的鞋。
七、化工厂设备环保检测超标怎么处罚?
化工厂设备环保检测超标停产限期整改,严重的可能罚款。
八、化工厂拆除重建要环保审核吗?
要
一、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异地迁建、关闭退出的腾退土地应界定为疑似污染地块,要按照相关要求进行管理。地块所在地县(区、市)生态环境部门应将地块信息录入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信息系统,为土地使用权人分配污染地块信息系统账号,书面通知土地使用权人,监督土地使用权人在6个月内完成土壤环境调查,将调查报告上传到污染地块信息系统,并向社会公开。
各市生态环境部门根据调查报告评审结果,建立、更新污染地块名录。
二、就地改造企业要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控工作。新、改、扩建项目在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时,应当按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开展工矿用地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编制调查报告。
三、异地迁建、关闭腾退的土地或就地改造的企业用地,发现地块污染物含量超过国家或地方有关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的,所在地市生态环境部门应当督促土壤污染责任人或者土地使用权人开展土壤环境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治理修复及其效果评估等活动。将相关报告上传污染地块信息系统,并向社会公开。
四、加强搬迁改造企业环境监督管理。充分做好搬迁改造企业的前期准备、中期控制及后期监管工作。
1.搬迁改造企业在搬迁前,要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必要时要制定包括应急措施在内的企业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方案,成立环境突发事件应急小组。
2. 对正在实施搬迁改造的企业应当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企业搬迁改造期间不出现安全和环保问题。企业搬迁改造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和固体废物,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处理、处置,并达到相关环境保护标准,不得对土壤和周边环境造成新的污染。
确需转运污染物的,责任主体应当将运输时间、方式、线路和污染物数量、去向、最终处置措施等,提前5个工作日向移出地和接受地的设区的市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
转运的污染物属于危险废物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进行处理处置,并建立管理台帐,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记录转运时间、数量、去向等信息。
3. 搬迁改造企业拆除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设施设备、构筑物和污染治理设施的,在拆除活动前15 个工作日报所在地县(区、市)生态环境、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备案。
搬迁改造企业拆除活动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施残留物料和污染物、污染设备和设施的安全处理处置,并做好拆除活动相关记录,防范拆除活动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拆除活动结束后,搬迁改造企业应当组织编制企业拆除活动环境保护工作总结报告。拆除活动相关记录应当长期保存。
4. 就地改造、异地迁建企业建设涉及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装置、储罐和管道,或者建设污水处理池、应急池等存在土壤污染风险的设施,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设计、建设和安装有关防腐蚀、防泄漏设施和泄漏监测装置,防止危险化学品污染土壤和地下水。地下储罐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应当在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将地下储罐的信息报所在地市生态环境部门备案。
搬迁改造期间,应当设立公告牌,公开相关情况和环境保护措施。
九、化工厂设备环保检测超标怎么处理?
针对超标的指标调整环保设施运行状况
十、化工厂的环保治理措施有哪些?
一、废水包括生产废水和事故处置废水必须安全处置,不得直接排放到外环境。
二、事故残留物尽量回收,不能回收的事故残留物及高浓度废水等必须按照危险废物处置管理规定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三、企业及时分析事故发生原因,制订和落实事故性环境污染防治应急预案。进一步加强对厂区其他生产车间等重要部位的管理,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患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