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质收购与资质转让区别?
资质收购是企业不想办理资质时就会去买资质也就是收购一个资质。这样企业就省去了很多办理的麻烦。收购过来的资质必须将相应的信息变更成自己公司的信息。当然企业在收购资质时必须了解清楚对方公司的债务情况。
资质转让是企业将自己的资质卖出去,那么在转让时企业必须保证自身的资质是在有效期内的。并且企业也没有任何经济债务。转让企业要分清到底是整体转让还是分离转让。如要进行资质分离就需要成立一个子公司。资质分离以后就可以将资质平移到新的公司,这样也可以避免出现债权债务的问题。
在资质收购和资质转让的时候也要注意很多细节,若自己也不是很了解这方面,不知道从何处着手,也可以考虑寻找专业的代办公司帮忙办理,例如合肥文瑄企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专业从事资质转让。
二、资质剥离转让流程?
1、首先需要成立一个分公司,由资质公司100%控股建立一个全资子公司(收购资质方出法人)
2、由资质公司整理资料上报住建部进行资质剥离,将资质剥离到子公司
3、资质剥离完成后原资质公司将股权全部转让给子公司法人,工商变更营业执照
4、子公司和受让方的公司进行合并,资质剥离就完成了。
三、建筑资质转让可以跨省转让吗?
可以的。资质转让不仅发生在同省内,还会涉及到跨省。
四、上海环保资质标准?
上海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一级、二级,具体标准如下:
一级资质标准:
企业近5年承担过单机容量20万千瓦以上火电机组燃煤烟气脱硫工程,或中型核工业废料处理工程,或以下6项中的4项以上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单项合同额2000万元以上的机电设备安装工程;
单项合同额1000万元以上的常用有毒有害废气、粉尘、噪声、振动、放射线和电磁辐射等污染防治工程;
单项合同额1000万元以上的环境保护工程;
单项合同额1000万元以上的环境监测工程;
单项合同额500万元以上的生态保护工程;
单项合同额500万元以上的核设施退役及放射性废物处理、处置工程。
企业经理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高级职称;总工程师具有10年以上从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专业高级职称;总会计师具有高级会计职称。
企业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1200万元以上。
二级资质标准:
建造师或企业技术负责人工程业绩主持且完成至少两项以上的本类别工程。
建造师人数:至少两人。
职称人员:中级以上工程序列的至少五人。
企业技术负责人:有注册建造师一级或有高级职称、同时有工程管理工作经历八年以上。
企业净资产在六百万元人民币以上。
请注意,这些标准可能会因政策的变化而有所不同,因此建议在申请前咨询当地环保部门或相关机构,以获取最新的资质标准和要求。
五、如何办理环保资质?
1、企业将填写好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申请表》、环境标志保障体系文件连同认证要求中有关材料报中环联合(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认证中心);
2、认证中心检查室对申请材料进行文件审核;认证中心检验室根据申请认证企业及产品情况确定抽样方案;
3、认证中心收到企业的认证费后,产品部检查室向企业发出组成现场检查组的通知,同时通知省市环保局派员参加;并在现场检查一周前将检查组组成和检查计划正式报企业确认;
4、现场检查按环境标志产品保障体系要求和相对应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技术要求进行;
5、检查组根据企业申请材料、现场检查情况、产品环境行为检验报告撰写环境标志产品综合评价报告,提交技术委员会审查;
6、认证中心收到技术委员会审查意见后,汇总审查意见,报认证中心总经理批准;
7、认证中心向认证合格企业颁发环境标志认证证书,组织公告和宣传;
8、获证企业如需标识;
9、年度监督审核每年一次。
六、建筑资质剥离,资质转让怎么办理?
办理资质变更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变更申请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
4、与资质变更事项有关的证明材料。另外,在办理资质转让和剥离就可以有以下的情况:1、整体转让:双方签订协议,直接花钱收购带资质公司,将其整体变更过来。2、剥离转让:新成立一家子公司,将资质剥离过去,收购方获得分立出来的建筑资质。企业在报送书面申请材料前,应首先登录省建筑业企业网上快报系统/企业资质管理系统资质证书变更/填写变更事项并确定变更,完成网上申请、数据上传;2.区县建管部门审核签字;3.市建管处审核;4.省核准企业的名称变更到省建管局审核办理;5.部核准企业变更到省建管局审核办理。在进行资质转让时,必须遵循法律法规要求,慎重考虑,在此过程中,交易双方最关心的问题之一便是转让价格。资质转让的价格,包含很多方面,因为资质不可以单独转让,它和公司是一体的。
七、建筑资质剥离转让技巧?
主要是分离公司,然后把分离的公司股权转给受让方,变更法人就行了 。
八、债权转让是否需要资质?
债权转让公司需要资质
1、必须是合法有效的债权且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
2、转让不得改变债权的主要内容。
3、债权的转让人与受让人必须达成债权转让的协议。
4、转让的债权必须具有可转让性。
5、债权的转让必须通知债务人。
二、民法典对于债权转让的规定
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第五百四十七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第五百四十八条 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第五百四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
(一)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
(二)债务人的债权与转让的债权是基于同一合同产生。
第五百五十条 因债权转让增加的履行费用,由让与人负担。
第五百五十一条 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第五百五十二条 第三人与债务人约定加入债务并通知债权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愿意加入债务,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其愿意承担的债务范围内和债务人承担连带债务。
第五百五十三条 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原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债权的,新债务人不得向债权人主张抵销。
第五百五十四条 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是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第五百五十五条 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
第五百五十六条 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的,适用债权转让、债务转移的有关规定。
对于债权转让的具体适用条件,是需要基于实际的债权情况而定的,如果债权本身就是不合法的,或者是通过非法的手段来获得的债权,那么显然是无法进行转让处理的
九、建筑资质转让违法吗?
建筑资质是不允许转让的,但是可以连同公司一起全部被一个人活着一家公司收购全部股权,就可以了,完全的没有问题,转一转网,
十、测绘资质新办转让?
测绘资质新规已经于2021年7月1日开始实施。
现在需要办理的都可以按照新标准办理,需要找测绘公司转让的也有资源。
测绘一站式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