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察和稽查的区别?
1、对象不同
稽查是对于行政相对人,如税务稽查大队,一般负责偷税漏税,作出的是外部行政行为。监察的对象是行政机关、公务员,大部分是关于人事任和行政命令执行等情况,一般做出内部行政行为。
2、范围不同
申办者和药监管理部门都可组织稽查,监查员的工作涉及整个试验过程,而稽查可以就整个试验过程也可就某个问题进行稽查。
3、方式不同
监查是申办者通过委派监查员,检查试验的进行情况,包括试验的进度与质量,并核实数据,最后向申办者提供书面报告。稽查指由不直接涉及试验的人员所进行的一种系统性检查,以评价试验的实施,数据的记录和分析是否与试验方案、标准操作规程以及药物临床试验相关法规要求相符。
监察委员会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
1、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
3、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参考资料来源:
北大法律信息网--《行政监察法修正案(草案)条文及草案说明》
二、“稽查”和“监察”的区别?
1、对象不同
稽查是对于行政相对人,如税务稽查大队,一般负责偷税漏税,作出的是外部行政行为。监察的对象是行政机关、公务员,大部分是关于人事任和行政命令执行等情况,一般做出内部行政行为。
2、范围不同
申办者和药监管理部门都可组织稽查,监查员的工作涉及整个试验过程,而稽查可以就整个试验过程也可就某个问题进行稽查。
3、方式不同
监查是申办者通过委派监查员,检查试验的进行情况,包括试验的进度与质量,并核实数据,最后向申办者提供书面报告。稽查指由不直接涉及试验的人员所进行的一种系统性检查,以评价试验的实施,数据的记录和分析是否与试验方案、标准操作规程以及药物临床试验相关法规要求相符。
监察委员会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
1、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
3、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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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法律信息网--《行政监察法修正案(草案)条文及草案说明》
三、临床稽查和监察的区别?
稽查(Audit):指由不直接涉及试验的人员所进行的一种系统性检查,以评价试验的实施、数据的记录和分析是否与试验方案、标准操作规程以及药物临床试验相关法规要求相符。
监查(monitoring):指临床试验申办单位委派人员对临床试验情况进行检查,以保证临床试验数据的质量并保护受试者的安全和合法权益。
四、gcp稽查和监察的区别?
1. GCP稽查和监察有区别。2. GCP稽查是指对临床试验过程中的数据、文件和操作进行审核和检查,以确保试验符合国际道德和质量标准。稽查员会检查试验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可靠性,确保试验过程中的合规性和规范性。而监察是指对临床试验过程中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督和管理,包括试验方案的执行、试验人员的培训和管理、试验设备和药物的质量控制等。监察的目的是确保试验的可靠性、安全性和有效性。3. GCP稽查和监察都是为了保证临床试验的质量和可靠性,但在具体操作和重点上有所不同。稽查主要关注试验数据和文件的准确性和合规性,而监察更注重试验过程的管理和控制。稽查员通常是独立的第三方机构或专业人员,而监察通常由试验主管单位或监管机构负责。在临床试验中,稽查和监察都是必不可少的环节,可以相互补充,确保试验的科学性和可信度。
五、劳动监察大队会到公司上门稽查吗?
会,因为需要到公司取证并全面的了解案件情况。劳动监察部门只调查和劳动事项有关的事务,比如是否签订有劳动合同、是否使用童工、是否依法缴纳了社会保险等。
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对违反劳动法规的单位或劳动者,可以依据现行劳动法律、法规、规章的决定,分别给予警告、通报批评、罚款、吊销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的处罚;对触犯其他行政法规的,建议有关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罚;对触犯刑律的,建议执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六、环境监察的职责?
一、贯彻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规章。
二、依据主管环境保护部门的委托依法对辖区内单位或个人执行环境保护法规的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 查,并按规定进行处理。
三、负责污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噪声、放射性物质等超标排污费和排污水费的征收工作。
四、负责排污费财务管理和排污费年度收支预、决算的编制以及排污费财务、统计报表的编报汇审工作。
五、负责对海洋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并参与处理。
六、参与环境污染事故、纠纷的调查处理。
七、参与污染治理项目年度计划的编制,负责该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八、负责环境监理人员的业务培训,总结交流环境监理工作经验。
九、核安全设施的监督检查。
十、自然生态保护监察。
十一、农业生态环境监察。 十二、承担主管或上级环境保护部门委托的其他工作任务。
七、什么是环境监察?
环境监察的工作内容有:
1、贯彻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规章;
2、依法对辖区内单位或个人执行环境保护法规的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按规定进行处理;
3、负责超标排污费和排污水费的征收工作;
4、负责排污费财务管理和排污费年度收支预、决算的编制;
5、调查并参与处理海洋和生态破坏事件;
6、参与环境污染事故、纠纷的调查处理;
7、参与污染治理项目年度计划的编制,并监督、检查该计划的执行情况;
8、负责环境监察人员的业务培训。
八、环保部门查封扣押办法
环保部门查封扣押办法详解
环保部门查封扣押办法,是环境保护部门为了更好地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保护生态环境而制定的一项规章制度。它是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有效打击和惩罚的手段之一,也是促使企业加强环保管理,达到合法合规的重要举措。
环保部门查封扣押办法的主要目的是限制环境违法企业的活动,防止环境污染的进一步扩大和恶化,保障公众的身体健康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根据环保部门的权力和职责,环保部门可以采取查封和扣押手段限制环境违法企业的生产、经营和使用特定设施设备等活动。
一般情况下,环保部门在进行查封扣押前会对相关企业或个人进行检查和调查,确认其是否存在环境违法行为。如果确有违法情况存在,环保部门将依法采取查封扣押措施,并对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查封扣押的范围可以涵盖违法企业的场地、设备、财产等,以确保其无法继续从事环境违法行为。
环保部门查封扣押办法的法律依据
环保部门查封扣押办法主要基于以下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该法律确定了环境保护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环境违法企业的权限和职责,并规定了查封扣押的程序和要求。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该法律规定了环境违法行为的刑事责任,环境保护部门可以依据刑法对环境违法企业采取查封扣押措施。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该法律明确了环保部门对环境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措施,包括查封扣押等。
以上法律依据为环保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环境违法企业提供了法律依据和合法性,确保查封扣押的程序和决定符合法律规定,并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有效打击。
环保部门查封扣押办法的执行程序
环保部门查封扣押办法的执行程序大致如下:
- 立案调查:环保部门在收到环境违法举报或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后,会进行立案调查,并核实相关事实和证据。
- 通知当事人:环保部门会向涉事企业或个人发出查封扣押通知书,通知其查封扣押的原因、范围和期限。
- 查封扣押:环保部门依法对环境违法企业的场地、设备、财产等进行查封和扣押,限制其活动。
- 立案处理:环保部门会对涉事企业或个人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理,依法追究其责任,并进行相应的处罚。
- 解除查封扣押:环保部门会在违法企业采取了整改措施,并符合相应要求后,解除其查封扣押。
环保部门在执行查封扣押办法时,应依法进行,确保程序的合法性和公正性。相关当事人也有权对环保部门的查封扣押决定提出复议或行政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环保部门查封扣押办法的影响
环保部门查封扣押办法对环境保护和企业发展产生重要影响:
- 促使企业加强环保管理:环保部门通过查封扣押违法企业的活动,迫使企业加强环境保护管理,落实环保法律法规要求,减少环境污染。
- 有效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查封扣押办法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制度化的打击和惩罚,提高了违法成本,减少了环境违法行为的发生。
- 保障公众健康和环境安全:查封扣押办法的执行可以有效遏制环境违法企业的活动,并减少环境污染的扩大和危害,保障公众的身体健康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查封扣押办法的执行能够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对环境违法行为的责任人进行法律追究,保护了企业和公众的合法权益。
因此,环保部门查封扣押办法的出台和执行,旨在维护良好的生态环境和可持续发展,促进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结语
环保部门查封扣押办法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和惩罚起到了重要作用。它是环保部门保护生态环境、维护公众利益的一项重要举措。同时,环保部门的查封扣押决定需要依法进行,保障程序的合法性和公正性。通过加强查封扣押办法的执行,可以有效遏制环境违法行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实现环境保护和企业可持续发展的良性循环。
九、环保稽查和环保监察有什么区别?
环保稽查主要是对内部人员进行监督管理。环保监察主要是对外界环境投进监督管理。它们两虽然是一个系统,分工不同。如果环保监察部门对外界投诉进行欺骗,隐瞒,处理不公正,环保稽查部门有权利对环保监察部门进行公开,公证的反应问题。
十、环境监察属于哪个部门?
环境监察是各地环境保护局的下属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