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叫家庭承包?
答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我国农村发生了许多重大变化,出现了多种形式的农业生产责任制,特别是出现了农民自发形成的以家庭承包为主要形式的包产到户。肯定了包产到户、到组,包干到户、到组等不同形式的农业生产责任制都是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生产责任制。
此后,中央多次下发文件,巩固和完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使以农民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不断得到发展和完善,最终形成农民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度。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使我国广大农民获得了充分的经营自主权,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群众的生产积极性,解放和发展了农村生产力。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在党的领导下我国农民的伟大创造。
二、什么是家庭承包?
家庭承包,是指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公平分配、人人有份的原则,统一将耕地、林地、草地承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一种承包方式。 其特点: (1)承包双方当事人不是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的关系,发包方是集体经济组织,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户; (2)承包对象主要是耕地、林地和草地,具有福利和社会保障功能; (3)根据公平分配和人人有份的原则承包,集体经济组织统一发包; (4)承包期较长,耕地30年、草地30-50年、林地30-70年,林地经批准还可以更长; (5)承包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是法定的,承包方享有经营自主权、产品处置权、土地流转权、土地被征用占用的补偿权等; (6)土地承包经营权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林权证; (7)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可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等方式; (8)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按照物权方式予以保护,有权提出停止侵害、返还原物、恢复原状、排除妨害、消除危险、赔偿损失等要求; (9)承包收益可以继承,耕地、草地的承包经营权不能继承,林地的承包经营权可以继承。
三、家庭承包指的是什么?
家庭承包,是指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公平分配、人人有份的原则,统一将耕地、林地、草地承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一种承包方式。
四、家庭承包规定:解读家庭承包方式法律条文
家庭承包方式的定义
家庭承包方式是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中,土地承包合同约定由家庭经营者、家庭成员和其他人员组成的承包经营组织,共同利用土地实施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一种方式。
家庭承包方式的法律依据
家庭承包方式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以下条文:
- 土地承包法:该法规定了家庭承包方式的基本原则和具体操作规定。
- 乡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该法规定了家庭承包方式中乡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地位和作用。
-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该法规定了家庭承包方式中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律地位和职责。
家庭承包方式的主要内容
家庭承包方式的主要内容包括:
- 合同签订:承包方以家庭为基本单位,按照法定程序签订土地承包经营合同。
- 土地流转:家庭承包方式鼓励家庭成员间的土地流转,但需符合法律规定。
- 合作社参与:家庭承包方式鼓励农民参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以提高农业生产效益。
- 政策支持:家庭承包方式享受国家政策支持,保障家庭承包者的合法权益。
家庭承包方式的优势
家庭承包方式的优势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 灵活性:家庭承包方式可以充分发挥家庭成员间的亲情和信任,更加灵活地管理土地。
- 减轻成本:家庭承包方式可以减少因合作关系引起的成本,提高农业生产效益。
- 保护农民权益:家庭承包方式通过土地承包合同,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
家庭承包方式的局限性
家庭承包方式也存在一些局限性:
- 规模小:家庭承包方式通常以小规模经营为主,难以实现规模效应。
- 资源短缺:某些地区资源有限,家庭承包方式难以充分利用土地资源。
- 现代化程度低:家庭承包方式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现代农业生产的发展。
总体来说,家庭承包方式是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的一种重要形式,既有其优势,也有一定的局限性。未来,我们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提升家庭承包方式的管理水平,以实现农业现代化的目标。
感谢您阅读本篇文章,希望通过对家庭承包方式的解读,对您了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提供了帮助。
五、家庭承包责任制?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农民以家庭为单位,向集体经济组织(主要是村、组)承包土地等生产资料和生产任务的农业生产责任制形式。
它是中国现阶段农村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在农业生产中农户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经济实体承包经营集体的土地和其他大型生产资料(一般做法是将土地等按人口或人劳比例分到农户经营),按照合同规定自主地进行生产和经营。
其经营收入除按合同规定上缴一小部分给集体及缴纳国家税金外,全部归于农户。
集体作为发包方除进行必要的协调管理和经营某些工副业外,主要是为农户提供生产服务。
六、个人怎么承包家庭做保洁?
个人承包家庭做保洁,可以开一个家政公司
七、什么是家庭承包方式?
家庭承包方式,就是以家庭为单位主体的承包形式,如现在农村户口的土地承包方式,都是以家庭为主,家庭个人人均基本农田所承包的形式;又如以家庭为主承包一家农家乐,因家庭人员多,可以配备各种岗位,经营一家农家乐,不需要再请别人,这些都是家庭承包方式
八、承包与耕地,林地,草地的家庭承包有何区别?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四条明确规定:“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适用本章的规定。”对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非耕地资源,主要采取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为主的其他方式的承包,承包方不限于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外部的单位或个人经过本法规定的程序均可成为承包主体。
依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条的规定,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其中,对于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等农村土地,实行人人有份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对于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此种承包并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人人有份的承包,甚至承包方不仅仅局限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外村农户、其他组织等从事农业生产经营者依照承包合同和法律规定皆可取得对这些土地的承包权,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等农业目的生产经营。
家庭承包与其他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形式进行的承包有很大区别。家庭承包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的、人人有份的承包,主要是耕地、林地和草地,具有社会保障的性质,主要体现公平;其他方式的承包,即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进行的承包,主要是“四荒”等其他土地,主要体现效率。对于家庭承包的耕地、林地、草地,承包期限分别为三十年、三十年至七十年、三十年至五十年,承包期内非因自然灾害严重毁损承包地等法定原因并依照法定程序,发包方不得调整土地、收回承包地,并且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转包、出租、借用、互换、转让、入股等,可以依法继承;对其他形式的土地承包,承包方与发包方的权利义务、承包费、承包期限等事宜,均由合同议定,承包期限内可以通过双方协商调整予以变更。
采取招标、拍卖和公开协商等其他方式承包的农村土地的范围,主要是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非耕地资源,也就是通常所讲的“四荒”地,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四荒”属于“未利用地”,主要是农村集体所有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以荒山、荒丘、荒沟、荒滩为代表的非耕地资源,在我国农村非常丰富,其数量是耕地的几倍乃至几十倍,开发潜力巨大。仅林地一项即有近一半以上没有得以开发利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时期,对部分非耕地也进行了承包经营。但是,其对生产力的促进作用远远低于耕地承包,很多地方出现了包而不治、荒山依旧、面貌未改的情况;有些地方甚至出现了对承包的非耕地上的林木乱砍滥伐,造成了对资源和环境的破坏,所以有所谓“田分对了,田分错了”的议论。此外,在一些非耕地资源较少,人口密度较大的地区,在非耕地的承包中也有类似耕地承包中的地块分割零散的情况,即所谓“一山多主,一主多山”。以上情况都成为十多年以后,在我国广大农村又开始实行对“四荒”资源以拍卖为主要形式的土地承包制度的改革的动因。
九、农村土地家庭承包在承包期内可以动地吗?
按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家庭承包在承包期内的土地,承包方不可以随便变更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十七条 承包方承担下列义务: (一)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二)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十、佛山家庭游玩好去处?
佛山有很多家庭游玩好去处,其中最受欢迎的是三水区荔枝湾景区,这里有精美的园林、美丽的湖泊和风景如画的山水,您可以欣赏到大自然的美妙之处;另外,还有佛山祖庙和南风古灶,可以感受到历史和文化的沉淀;而且,佛山市还有多个主题公园,包括鹭江海洋世界和佛山万石植物园等,您可以带着孩子尽情游玩,享受家庭之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