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早实行垃圾分类处理的国家是德国,1972年原西德政府制定了《废弃物处理法》,1991年颁布实施《废物分类包装条例》,1996年颁布实施《循环经济与废弃物处理法》,2000年正式实施《可再生能源法》,根据此法从事再生能源的公司企业可以获得政府的经济补助。
生活垃圾分类四大类: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湿垃圾、干垃圾。
1、可回收垃圾
l, 就是再生资源,指生活垃圾中未经污染、适宜回收循环利用的废物。
主要包括:纸类(报纸、传单、杂志、旧书、纸板箱及其它未受污染的纸制品等)、金属(铁、铜、铝等制品)、玻璃(玻璃瓶罐、平板玻璃及其他玻璃制品)、棉麻布类、除塑料袋外的塑料制品(泡沫塑料、塑料瓶、硬塑料等)、橡胶及橡胶制品、牛奶盒等利乐包装、饮料瓶(可乐罐、塑料饮料瓶、啤酒瓶等)等。
投放注意:1、轻投轻放;清洁干燥,避免污染;2、废纸尽量平整;3、立体包装物请清空内容物,清洁后压扁投放;4、有尖锐边角的,应包裹后投放。
2、有害垃圾
指生活垃圾中对人体健康或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潜在危害的物质,必须单独收集、运输、存贮,由环保部门认可的专业机构进行特殊安全处理。主要包括:电池(蓄电池、钮扣电池等)、废旧电子产品、废旧灯管灯泡、过期药品、过期日用化妆品、染发剂、杀虫剂容器、除草剂容器、废弃水银温度计、废油漆桶、废打印机墨盒、硒鼓等。投放注意:1、电池、废旧电子产品投放时请注意轻放;2、油漆桶、杀虫剂等如有残留请密闭后投放;3、废旧灯管灯泡等易破损请连带包装或包裹后轻放;4、废药品等连带包装一并投放
3、餐厨垃圾(湿垃圾)
顾名思义,主要为食堂剩菜、剩饭及烹饪过程中产生的菜帮菜叶、肉类鱼虾废弃部分、蛋壳等。主要包括:剩菜剩饭与西餐糕点等食物残余、菜梗菜叶、动物骨骼内脏、茶叶渣、水果残余、果壳瓜皮、盆景等植物的残枝落叶、废弃食用油等。其主要来源为家庭厨房、餐厅、饭店、食堂、市场及其他与食品加工有关的行业。投放注意:1、纯流质的食物垃圾,如牛奶等,应直接倒进下水口;2、有包装物的湿垃圾应将包装物去除后分类投放,包装物请投放到对应的可回收物或干垃圾容器;3、投放湿垃圾时,鼓励将包装物(如塑料袋)去除。
4、其他垃圾(干垃圾)
指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餐厨垃圾外的其他生活垃圾,即现环卫体系主要收集和处理的垃圾。主要包括:受污染与无法再生的纸张(纸杯、照片、复写纸、压敏纸、收据用纸、明信片、相册、卫生纸、尿片等)、受污染或其他不可回收的玻璃、塑料袋与其他受污染的塑料制品、废旧衣物与其他纺织品、破旧陶瓷品、妇女卫生用品、一次性餐具、贝壳、烟头、灰土等。投放注意:1、尽量沥干水分;2、难以辨识类别的生活垃圾投入干垃圾容器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