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委员会对苹果公司开出了一张高达11亿欧元(约合人民币85亿元)的反垄断罚单,理由是苹果通过其App Store应用商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限制了音乐流媒体服务的竞争,损害了消费者权益,这一处罚不仅创下欧盟近年来对科技公司的罚款纪录之一,更在全球范围内引发了对数字平台垄断行为的深刻反思,再次为科技巨头们敲响了“合规经营、维护公平竞争”的警钟。

“苹果税”下的垄断争议:罚单的核心逻辑

此次罚款的焦点直指苹果在音乐流媒体市场的“双重标准”行为,欧盟委员会调查发现,自2015年以来,苹果通过其合同条款,强制音乐流媒体服务(如Spotify、Deezer等)使用其应用内支付系统(IAP),并抽取高达30%的“苹果税”(即“佣金”),苹果禁止这些服务告知用户可以通过外部渠道(如官网)以更低价格订阅,从而削弱了竞争对手的公平竞争能力。

欧盟竞争事务专员玛格丽特·维斯塔格指出:“苹果滥用其在应用分发市场的主导地位,扼杀了创新,剥夺了消费者选择更优服务的机会,这种‘围墙花园’式的行为违背了欧盟竞争法,必须予以纠正。”根据欧盟委员会的裁定,苹果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欧盟运行条约》第102条关于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规定,因此对其处以全球年营收10%的罚款(2022年苹果营收约3658亿美元,10%约合365亿美元,但此次针对具体业务罚款11亿欧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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