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货币挖矿作为区块链技术早期的典型应用,曾因推动分布式记账技术的发展而被寄予厚望,随着其规模扩张,挖矿行业逐渐暴露出高能耗、金融风险、资源浪费等问题,全球范围内对虚拟货币挖矿的监管与执法随之升级,我国自2021年起明确将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列为淘汰类产业,并通过一系列政策组合拳与执法实践,推动行业有序退出,虚拟货币挖矿执法如何在维护公共利益、防范风险的同时兼顾技术创新,成为监管探索的重要课题。

执法依据:政策与法律的双重框架

虚拟货币挖矿执法并非“无源之水”,而是建立在清晰的顶层设计与法律法规基础之上。

国家层面的政策定性

2021年9月,国家发改委等十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首次从国家层面明确虚拟货币挖矿活动是“落后产能”,属于“淘汰类产业”,要求各地有序整治。《通知》强调,挖矿活动“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助推投机炒作、扰乱经济金融秩序”,需“坚决防范个体风险向社会领域传递”,这一政策为执法提供了核心方向。

法律法规的协同支撑

执法过程中,多部法律法规形成“组合拳”:

  • 能源领域:依据《节约能源法》《可再生能源法》,对挖矿企业的高能耗行为进行约束,例如要求淘汰落后产能设备、核查用电合规性;
  • 金融监管:依据《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2017年“94公告”),明确虚拟货币相关业务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切断挖矿的金融支持链条;
  • 税收与环保:通过《税收征收管理法》《环境保护法》等,对挖矿企业的偷逃税款、未批先建、超标排放等行为进行查处;
  • 产业政策:结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将挖矿纳入淘汰类,要求地方限期关停。

执法实践:多部门协同与精准打击

虚拟货币挖矿执法并非单一部门的职责,而是形成了“多部门联动、多维度整治”的立体化执法体系。

跨部门协同机制

各地普遍建立由发改委牵头,会同工信、能源、金融监管、市场监管、环保、税务等多部门组成的联合工作组,明确分工:

  • 能源部门:负责监测挖矿用电情况,通过大数据排查异常用电(如居民区、偏远地区的高耗能用电),切断“挖矿”的电力供应;
  • 金融监管部门:排查银行、支付机构为挖矿企业提供的服务,切断资金链;
  • 工信与市场监管部门:关停非法设立的矿场,查处生产、销售“矿机”的违规企业;
  • 环保部门:对矿场环评手续、污染物排放进行检查,对未批先建的企业依法处罚。

2022年某省查处一起大型虚拟货币挖矿案,通过电力大数据锁定某工业园区异常用电,联合执法部门现场关停3000余台矿机,追缴电费及违约金超千万元,并对企业环保违规行为处以罚款。

技术赋能:从“人防”到“技防”

传统执法依赖人工排查,而虚拟货币挖矿具有“分散隐蔽、跨区域、高技术”特点,倒逼执法手段升级: 随机配图